日本留學經驗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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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 使用外語書 寫的文件必須一起附上日文翻譯,並寫上翻譯者的姓名以及聯絡地址(所屬單位、 電話號碼等) |
2. | 申請人的文件中,入學申請書/履歷書一定由 申請人親筆書寫。費用負擔人的文件也要由費用負擔人親筆書寫,不可代筆。又 ,學校名稱等要寫全名。寫錯時,不可使用修正液,最好另重寫一張或在寫錯 的地方劃二條橫線後,蓋上自己的印章,印章用正式的印章。 |
3. | 各文件之間不能互相矛盾,例如,履歷書上寫的 畢業日期和畢業證書的日期,留學理由的內容和履歷書的內容不可有矛盾。 |
4. | 為準備完備文件,一般須要一些時間,因此,應提 早提出申請,以免延誤報名期間。 |
5. | 所有的文件自發行日或申請日起3個月內有效。 |
日本留學代辦中心
台南市中西區健康路一段322號
電話:0922-630-6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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